释义 |
婚丧嫁娶,八项规定如下: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1、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2、虚报工作业绩; 3、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5、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6、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八项规定婚丧嫁娶标准具体内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得搞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否则将会给予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甚至开除党籍。 法律依据:《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影响部队风气,损害军队形象。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影响部队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成绩; (三)瞒报、缓报事故、案件或者其他重要情况; (四)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