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程序如下:当事人首先要携带身份证、起诉状等材料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诉讼会立案受理;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