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伪造债务如何证明 |
释义 |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 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一、离婚后怎样处理个人借款 处理离婚借款的方法是: 1、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若该债务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字形承担。 二、有借条联系不到借款人怎么办 有借条但找不到人可以判断以下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债务,若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可以选择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若当初借款人并不是以夫妻名义借的钱,经过核实之后,发现借款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此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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