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叫去做笔录,一般是意味着什么 |
释义 | 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法定程序,用于核实情况、告知义务。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没事,是一种强制措施,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意见应附卷。 法律分析 做检查笔录,用于起诉与查明事实,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这是法定程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没事,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拓展延伸 检察院传唤人员进行笔录,法律程序的必要步骤 当检察院传唤人员进行笔录时,这是法律程序中的一个必要步骤。笔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口头或书面陈述,以记录案件相关细节和证据。这一步骤的目的是确保案件调查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为法院审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检察院传唤人员进行笔录意味着他们需要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这有助于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个程序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实现正义至关重要。 结语 检察院传唤人员进行笔录是法律程序中的必要步骤。通过记录案件相关细节和证据,确保调查的透明和准确。这有助于为法院审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程序的实施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实现正义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一条 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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