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由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按照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你全责还是主责,交强险赔偿对方车损2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情况而定:一、如没有商业三者险,你个人承担对方车损2000之外剩余部分的70%—80%;二、如果有商业三者险和无不计免赔,由保险公司和你个人承担共同承担2000之外剩余部分的70%—80%;三、如有商业三者险加不计免赔,由保险公司承担共同承担2000之外剩余部分的70%-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