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房产过户限制 |
释义 |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精神病人自己实施的房产过户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房产过户。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那么精神病人名下的财产怎么处理呢? 精神病人的遗产,应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分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病人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精神病人需要监护人监护的、由监护人维护精神病人的利益、病人一般是不能订立遗产的。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精神病人房产过户限制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遇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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