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法。土地征用是政府履行的代行国家行为,与出地出让不是一个性质,政府征用土地不须村民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征用是由国家决定的,不需要经过村民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