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后如何处置房产? |
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等继承房产。继承流程包括办理继承公证、准备申请材料、向房产局提交材料并缴纳税金,最终获得房产证。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配一半给配偶,剩余部分平等分给其他继承人。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过世,在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就可以将房产出售。具体的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一方去世,房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等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按照平等份额由各继承人分割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过世后房产的继承流程为:办理继承公证、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缴纳税金、拿到房产证。而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按平等份额由各继承人继承。因此,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应先到房产局办理继承公证,再根据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房产继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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