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怎样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的书写如下: 1、明确申请人的性别年龄学历职务; 2、申请人的参加工作的时间和申请结束的时间; 3、申请人的合同编号,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 4、申请人公司的盖章签字; 5、劳动仲裁部门的意见和盖章。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一)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一)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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