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男方悔婚彩礼是否全退我跟他同居了?
释义
    中国规定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未办理结婚登记,2.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就离婚,3.婚前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同居时间长并非全部情况都需返还,如同居两年以上、生育子女、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无需返还。不能片面引用法律判决返还,应考虑双方利益平衡。我国法律规定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三种: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双方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就离婚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婚约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仅依据法律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以下情况不应返还彩礼:1、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已达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子女;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所接受的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4: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