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处罚,也属于财产刑。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有: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没收财产刑的主要对象,危害国家安全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危害国家安全罪之所以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犯罪; 2、经济犯罪和贪利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不仅是对贪财利益犯罪的应有惩罚,也是对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必要剥夺。没收非法财产(物)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员非法占有违禁品和其他财物(产)无偿收缴的处罚方式。没收非法财产主要体现在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违禁品。法规明文禁止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