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是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实质要件。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应根据劳动者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断单位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双方都没有意愿续签的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些情况下,单位会口头告知职工,没有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这样职工可以要求赔偿,按照其在单位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计算。经过举报后,单位还会被行政处罚。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以下情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无过失,但不能胜任工作。 3、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 4、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5、公司破产、解散。 二、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举证的时候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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