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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释义
    遗赠扶养协议有效的条件:
    1、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2、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3、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4、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一、遗嘱的内容主要
    1、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遗嘱的主要目的是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因此,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为遗嘱的主要内容。遗嘱人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应当在遗嘱中记明继承人的名字。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为法定继承中的任何人,不受继承人继承顺序的限制,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人遗赠财产的,要记明受遗赠的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受遗赠人可以是国家、集体,也可以是自然人,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
    2、指定遗产的分配办法或份额
    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列明自己留下的财产清单,说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以存放的地方等。遗嘱中应当说明每个指定继承人得继承的具体财产;指定由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某项遗产的,应当说明指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方法或者每个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遗赠财产的,要具体说明将某一财产遗赠给何人、何单位。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处分全部财产,也可以仅处分部分财产。
    3、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
    遗嘱中可以对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附加义务,这就是所谓的遗托。在遗嘱中,遗嘱人可以指明某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将某项遗产用于特定的用途,也可指定继承人承担其他的义务。例如,遗嘱中将某项财产指定由某一未成年的继承人继承,同时指定由该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其成年前负责管理;又如,遗嘱中将某项财产指定由某一继承人继承,同时要求该继承人须满足遗嘱人提出的条件。
    4、再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再指定继承人,是指遗嘱人于遗嘱中指定在被指定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时由某一继承;再指定受遗赠人,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在受遗赠人不能接受遗赠时将该遗产赠与某人。遗嘱中再指定的继承人称为候补继承人或者补充继承人,再指定的受遗赠人称为候补受遗赠人或补充受遗赠人。候补继承人只能在指定继承人不能继承的情形下,依遗嘱的指定参加继承;候补受遗赠人只能在受遗赠人不能接受遗赠的情形下,才依遗嘱接受遗赠。
    5、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于继承开始后执行遗嘱的人。因遗嘱执行人是否合适关系到能否真正按照遗嘱人的遗嘱执行,以实现遗嘱人意思,所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是遗嘱中的重要内容。在遗嘱中“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但遗嘱的主要内容并不是指定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执行人并不是对遗产的处分,而只关涉遗嘱的执行。因此,遗嘱中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不遗嘱的成立和执行。
    6、其他事项
    除上述内容外,遗嘱人还可以在遗嘱中说明其他事项,如关于丧事的安排和要求等。
    二、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受遗赠人的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2、受遗赠人的义务
    (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三、遗赠在什么时候有效
    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遗赠。遗赠人的行为能力应以遗嘱设立时的情况为准。
    2、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遗赠人行使遗赠权,只能处理其个人所有合法财产,不得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不得滥用遗赠权而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得以遗赠财产的方式逃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否则其遗赠无效。
    3、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生效时生存之人。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法人、社团在遗赠人死亡前解散),则遗赠不发生效力。
    另外,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应当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只要遗嘱是在被继承人的意识自愿的情况下写的就有法律效力。不一定要必须经过公证才具有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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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3: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