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际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但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应用只有三个阶段,没有提前公布和实质性审查的这两个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应当确定申请日,写明申请号,核对文件清单后,发给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