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的遗赠扶养协议规定了哪些 |
释义 | 遗赠扶养协议管辖法律上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法院诉讼管辖的规定一般是怎样的?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分割离婚财产的管辖地是哪里 分割离婚财产的管辖地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是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因财产分割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可以向原告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跨省借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别人借钱不还不可以跨省起诉。发生债务纠纷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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