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抚养协议应注意哪些? |
释义 | 1、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4、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5、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 6、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赠抚养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必须是关于个人所合法拥有的财产来进行处分。因此在进行签订遗嘱的时候,就必须要注意这方面的内容,遗赠抚养协议也是如此。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而且是在死亡之后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一、死亡赔偿款可以用来抵死者欠债吗 死亡赔偿金应作为遗产处分,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份额内偿还死者生前所欠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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