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家庭暴力? |
释义 | 以下证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医院诊治记录或伤害鉴定结果。 3、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4、邻居朋友的证言。 一、家暴离婚后需要哪些证据 家暴离婚后需要的证据主要有: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结果、病历记录或照片或者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等。法律规定一方有家庭暴力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能证明对方有家暴行为的证据可以帮助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医生给开的家暴证明法律上效力怎么样 具体而言,家暴离婚时需要如下证据: 1、报警记录。 这个报警行为可以是受害人自己做出的,也可以是听到或是见到家庭暴力的邻居做出的。 2、验伤报告。 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3、证人证言。 可以请知情又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庭上作证,该证人证言会成为指认家庭暴力很好的证据。 4、认错书。 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所以,找医生开家暴证明是有法律效力的。 三、离婚怎样证明家暴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 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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