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上户口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释义 | 根据父母自愿原则,新生儿可随母亲或父亲定居。需要结婚证、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簿、出生申请。新生儿上户口需在一个月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手续,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或生育审查表,超过一个月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法律分析 新生儿的定居根据父母的自愿原则,即使跟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定居。必要的资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亲或其母亲的户籍簿、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交出生申请即可。新生儿上户口流程:新生儿上户口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在父母任一方的当地派出所门牌部办理手续。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检查原件)。预定入籍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行的计划生育证明书。政策内生育子女,提供母亲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提供两个孩子生育审查表(复印一份,检查原件)。超过一个月申报,婴儿需出示外市县父亲或母亲的户籍证明(原件一份)。 拓展延伸 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新生儿出生证明;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本;3.结婚证或者其他证明父母关系的文件;4.父母双方的户口迁移证明(如果有)。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社区事务受理中心;2.填写《户口登记申请表》;3.提交以上所述资料;4.等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并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对新生儿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家长需及时办理。 结语 新生儿的定居可根据父母自愿原则,无论跟随父亲还是母亲都可以。办理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结婚证、父母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簿等资料。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前往派出所门牌部办理手续,并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生育审查表等资料。超过一个月申报,需出示外市县父亲或母亲的户籍证明。户口登记对新生儿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家长需及时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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