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判十五年会判几年? |
释义 | 刑法没有规定15年可以出来,减刑时间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减刑: (1)防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 (3)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拯救自己;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6)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限制减刑的,缓二十五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78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