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 |
释义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扣几分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几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怎么处罚 这就是套牌。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机动车悬挂号牌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机动车号牌就是机动车的标识。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悬挂号牌方面作出规范性要求,是为了便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便于群众监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对于一些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在车身或者车厢后部也应当按照要求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也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如果机动车号牌因故污损的,应按照规定及时修复或更换,以便于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实践中,一些机动车所有人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使交通警察或者自动监测装置无法辨识车辆身份,比如故意将机动车号牌用车牌套遮住,或者用泥巴等涂抹遮盖,或者将机动车号牌的字母或者数字部分涂抹、遮掩起来。这样做的目的,有的是为了逃避道路交通管理,有的是为了逃避廉政等监督,比如公车私用怕被发现等。但不论行为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其遮挡、毁损车辆号牌的行为都是一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 伪造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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