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 |
释义 | 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如下: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一般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确定,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一般在接受借款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一、买卖合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在哪里交付 买卖合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按照标的类型判断,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处理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签订现金合同的问题有哪些 签订现金欠款合同要注意: 1、欠款本金为实际借出金额,但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2、利息可以约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3、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违约金、逾期罚息。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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