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撤诉的话,诉讼费能退一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费退款的规定中,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1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2.以调解方式结案 3.当事人申请撤诉 参考:《诉讼费缴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离婚房产纠纷律师北京海淀的收费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对于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交纳。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三、起诉被驳回诉讼费如何退回 诉讼被法院驳回,如果是驳回起诉,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如果是驳回诉讼请求,预交的诉讼费用就不能退还了。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