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保全了通告会有给了下一步到法院拿什么 |
释义 | 如果判决中确定应当履行义务的人(被告第三人)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的,原告可待判决送达该被告(第三人)后,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将以下材料递交一审法院立案庭执行立案窗口办理立案: 1、执行申请书原件1份;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公民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被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信息表复印件1份;被申请人为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人口信息登记表复印件1份 3、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复印件3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4、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 5、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复印件1份; 6、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提交保全财产清单1份; 7、授权委托手续 8、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法院备案文书,按法院提供的模板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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