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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不解除,可以直接入职吗
释义
    没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在新单位办理入职。其实一般员工找到下一家公司后,新公司会先确定员工是否有其他的劳动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造成同时存在两份劳动合同的局面。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一、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怎么办
    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
    2、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
    3、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可按以下处理:
    (1)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
    (2)如员工一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企业就必须要求员工签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并证明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自已的意愿,同时放弃双倍工资的赔款及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3)在企业公布栏,发布公告书证明企业已通知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告。
    (4)同时要求工会出具相关的证明书证明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
    4、对于连《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都不愿意签的员工,企业必须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以免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用工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公司绝对不会要求员工去签不签署劳动合同证明书,发生这种情况的,基本上都是有些法律意识特别淡薄的员工自己不愿意跟公司签合同。员工为了避免以后会发生的一些法律风险,自然会要求员工出具相关的证明书或承诺书,同时也会抓紧时间找其他人员代替该员工的。
    二、员工单位辞退可以要求新公司给补偿吗
    公司成立新公司让员工辞职签订新的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权。公司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要求员工签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后再办入职手续,是违反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原连续工作年限的中断,逃避了今后可能发生的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责任,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三、劳动关系转移有补偿金吗
    通常,劳动关系的转移并非出自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意愿。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转移前后的工作年限是连续合并计算的。将来劳动者无论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都有相应保障。
    劳动者能否得到离职经济补偿,主要看在业务划转过程中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如果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员工将来在新公司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仅从入职新公司以后计算。如果双方约定,原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由新公司一并承担将来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则员工主张现在获得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满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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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