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送达方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涉外离婚送达方式是:外交途径送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一、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二、刑事法的送达机关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送达类型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其中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法警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代收单位必须立即转交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三、涉外婚姻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什么 涉外婚姻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 1、可以按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2、或者通过外交方式送达;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的,可以邮寄送达; 5、以上方式不能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视为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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