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证据在律师会见期间受到损害,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律师应当对其管理的证据负责,并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如果证据在律师会见期间受到损害,律师应当及时向当事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证据,如拍照、录像或委托鉴定等。如果证据已经遗失或损毁,应当立即向法院说明情况,并请求法院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五条:“律师应当对其管理的证据负责,并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或者律师到案件有关机关查阅、抄录有关文件和资料,或者到案件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有权要求查阅、抄录和了解,并有权在现场拍照、录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律师和涉案人员会见时,应当在公安机关监管下进行。律师在会见时管理的书证、物证等物品,不得与涉案人员接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严禁窃取、毁灭、伪造、隐匿证据。” 总之,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证据在律师会见期间受到损害,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确保案件的正常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