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步、登陆网站 网址:进入网上预约系统。 第二步、查看当前的预约情况和流程,如果确定预约办理,点击“我要预约”第三步、输入社保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和验证码,确定正确后,点击“登陆”。如果输入的信息正确,请阅读“预约协议”,同意请点击“下一步”继续,不同意请直接退出。 第四步、选择要办理的时间,您只能选择确定到系统显示的某天的上午或下午,确认后点击“预约”。请注意,一天只能预约一次。 第五步、在“请输入办理单位数量”中输入本次您所办理申报的单位数,确认后,点击“提交”。请注意,如果您只办理一个单位的申报,请输入“1”,如果您一次办理几个单位的申报业务,请输入此次您办理的申报单位总数,最多只能输入“5”。同时,在此提醒您,因为我们在程序中的时间是按照使用企业版设定的,所以请您必须使用企业版软件进行申报。 第六步、请注意页面提示信息,可点击“预约查询”模块(或等待数秒系统会自动跳转),查看您的预约信息是否审核通过。在“预约查询”页面中请注意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预约待审核”,请再次点击“预约查询”刷新(或等待数秒系统自动刷新),直至状态发生变化。如果预约成功,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详细信息并打印果您想取消此次预约,请点击“取消预约”果您忘记了预约办理的时间,可以通过“预约查询”模块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