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护理费的支付问题 |
释义 | 工伤护理费支付按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进行,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其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包工头工伤待遇应由雇主支付。 法律分析 一、工伤护理费应该怎么支付 1、工伤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支付,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谁应该支付包工头工伤待遇 拓展延伸 工伤护理费的支付方式与规定 工伤护理费的支付方式与规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雇主或者社会保险基金向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护理费用。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护理费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直接支付、先行垫付和后期报销等形式。直接支付是指雇主或社会保险基金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工伤护理费用;先行垫付是指雇主或社会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工伤护理费用,后期再进行结算;后期报销是指工伤职工在自费支付后,向雇主或社会保险基金申请报销工伤护理费用。具体的支付方式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工伤职工及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了解具体的支付方式和规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工伤护理费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直接支付、先行垫付和后期报销等形式。具体支付方式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工伤职工及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了解具体的支付方式和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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