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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房屋产权的最新法律规章?
释义
    房屋所有权法律的规章是: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对其自住房屋进行实际控制,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房屋收取房屋产生的经济利益。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章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章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章的土地用途使用。
    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章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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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