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限为2年。如果申请时限已经超过2年,则企业有权拒绝受理。但是,如果劳动者存在正当理由未能在时限内申请,可以申请延长至6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未在2年内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工伤认定的受理时限为60天,工伤待遇的申请时限为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劳动者申请工伤待遇的时限为2年,但是存在正当理由未能在时限内申请,可以申请延长至6年。若已超过6年,则企业有权拒绝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