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应在二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认定工伤申请;逾期未提出认定申请的,由于工伤引起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再支付。此外,法律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未依法为职工投保或者未依法缴纳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职工发生工伤,应当在二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认定工伤申请;逾期未提出认定申请的,由于工伤引起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再支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投保或者未依法缴纳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结论:如果职工错过了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则可能导致因工伤引起的相关费用不再支付;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投保或者未依法缴纳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