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在办理刑案中枸留人时只凭拘留通知书就将涉嫌人用手铐起对吗? |
释义 | 律师解析: 有证据就不叫“涉嫌”,“涉嫌”意思是有跟某件事发生牵连的嫌疑。如果警察怀疑什么人涉嫌民事方面的事情,一般不会上手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八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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