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需要签署协议。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被害人放弃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的,应当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被害人放弃在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权利,对其民事赔偿请求的效力,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 3.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有协议自愿放弃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无效。”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需要签署协议,只需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即可。被害人放弃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的效力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而协议自愿放弃合法权益的协议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