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 |
释义 |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需要加名字的当事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添加名字。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房产证办理所需的材料如下: 1、该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该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该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购房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根据是否结婚所需材料不同。若购房人已婚,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购房人单身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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