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需要在法院进行书面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需要在法院进行书面申请。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放弃民事赔偿权利,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直接放弃。如有民事和刑事赔偿决定异议,需要进行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放弃民事赔偿权利,应当在公诉机关提出意见前或者在开庭审理前向法院书面声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被侵权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赔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民事判决或者裁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需要在法院进行书面申请,但如有赔偿决定异议,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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