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欠薪维权渠道,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2月14日正式开通“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全面接收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 农民工兄弟可以通过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在“人社服务”栏目中选择“根治欠薪”,登录后可随时随地提交欠薪线索,不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