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合同中管辖法院的约定方式 约定管辖法院是通过书面的方式来约定的,约定的形式分别有两种,第一种可以是合同中存在的争议管辖条款,第二种可以是在诉讼之前就达成了选择管辖的协议。而且管辖的法院范围是有限的,即可能是被告的居住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等等。最后,约定管辖地是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则视为约定无效。 二、委托合同的管辖法院 委托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地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委托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