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公司能否要求员工赔钱? |
释义 | 公司转让后,职工无需赔偿。合并重组转让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解除原合同并签订新合同属于二次劳动合同,新公司继续履行。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实收股本不得高于净资产额。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需依法办理。 法律分析 公司转让后事实上没有变化的不需要对职工赔钱。公司在合并重组转让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采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合同可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新公司继续履行。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拓展延伸 离职后员工赔偿责任的法律分析 离职后员工赔偿责任的法律分析主要涉及雇佣关系终止后员工是否有义务赔偿公司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离职后可能面临赔偿责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泄露商业机密、盗用公司财产等。然而,是否要求员工赔偿通常取决于雇佣合同、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案件事实。在判断员工赔偿责任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合同条款的有效性、违约行为的严重性、损失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因此,离职后公司要求员工赔偿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事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和判断。 结语 公司转让后,对职工赔偿的要求取决于具体情况。合并重组转让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解除原合同并重新签订属于二次合同签订,新公司可继续履行。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净资产额。离职后员工赔偿责任需根据合同、法规及案情综合考虑。要求员工赔偿并非简单事,需进行法律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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