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被盗,是否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有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和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银行有权选择是否保险押品,但对于押品质量、数量等方面要有把握。如果发生盗抢等情况,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履行义务发生的任何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抵押人未按照约定提供抵押物或者提供的抵押物全部或者部分价值丧失的,债权人有权解除抵押,要求抵押人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关事实,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有疑义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如果抵押物被盗,应当查看相关抵押合同中的约定,如果银行选择了保险押品,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没有选择保险押品,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押品价值的损失应当由押品所有者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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