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私企不可以保管个人档案。只有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才能保管档案,例如国企或者事业单位。私企和外企都是没有档案管理权的,不能接受个人档案,可以选择存入当地人才市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