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园暴力能不能负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 之所以校园暴力频繁发生,从根本上说是施暴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老师不能体罚学生,而法律对未成年人缺少监管,这样就使学生成为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的特殊群体。从某种程度上说,未成年人身份几乎已经成为可以违法乱纪的护身符。如果暴力行为没有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施暴方年龄超过14周岁,而且对受害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害,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要受到刑罚的处罚,轻则拘留,重可能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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