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对于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央行上海总部2010年7月26日表示,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央行正在研究将持卡人套现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也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信用卡发卡行已经对信用卡持卡人有过两次催收;二是信用卡持卡人逾期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解释 一、恶意透支或非法经营,且套现数额在5万元至50万元的。 可被认定为满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的“数额较大”的条件。这样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二、信用卡套现额度在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 可被认定为满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的“数额巨大”的条件。这样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三、信用卡套现额度在500万以上的。 可被认定为满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条件。这样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