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擅自降薪如何应对? |
释义 | 律师解析: 遗失出生证明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补办,需要带上原出生证明编号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情况的补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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