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判离婚财产的标准: 1、双方之间有财产分割协议的,以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为准,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与子女; 2、在没有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在婚前或婚内取得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适当考虑保护妇女和子女的权益; 4、当一方隐藏、转藏、转让、出售、销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让、销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伪造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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