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主体的利益维护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首先,要仔细审查涉案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行政机关予以撤销或改正。其次,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要求行政机关赔偿因其不当行为而给主体造成的损失。此外,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复议程序维护主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法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行政机关予以撤销或者改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因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请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该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适当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