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手续主要是包括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然后受理立案,然后通知,然后就是执行。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做的就是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缴纳这个执行的费用,然后法院就会进行受理,一般情况下还需要准备好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还有这个强制执行的判决书。 一、申请强制执行应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保全文书及手续或者担保手续等)。 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 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申请取消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法院强制执人写一份,写明撤销执行申请原因和理由。 2、申请法院强制执人把写明撤销执行申请原因和理由的撤销执行申请交到人民法院。 3、撤销执行申请的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撤回事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