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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什么
释义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
    1、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可分为债务人自行重组、债权人申请重组;
    2、根据重组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部重组和部分重组;
    3、根据重组标的不同,可分为资产重组股权重组;
    4、其他重组的方式。
    一、破产清算的上市公司还有机会上市吗
    1.上市公司在破产以后还有机会重组。
    2.公司重组的法定程序如下:申请公司重组:一般可由债务企业向法院主动提出,同样可以由债权人提出;如果由债权人提出,应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召开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制定出重组计划,重组计划通常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规定:(1)债务人对公司财产的保留;(2)财产向其他主体的转移;(3)债务人与其他主体的合;(4)财产的出售或分配;(5)发行有价证券以取得现金或更换现有证券。
    二、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1、一般性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09]59号第四条“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二)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之规定,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需要单独确认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债务人若存在债务清偿所得,则仍存在纳税义务。
    2、特殊性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09]59号第五条“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及第六条“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一)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之规定,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可暂不确认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但,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必须满足财税[2009]59号第五条所罗列之条件。
    三、企业重组必须要破产吗?
    企业重组不是要破产。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它与破产没有必然的联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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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3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