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取保候审阶段,以不影响侦查诉审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规定为前提,被取保候审人是可以找工作的。但是,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一、取保候审后可以出去么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出去,但是得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二、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变更逮捕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当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可以予以逮捕。包括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期间能离开居住地吗 取保候审期间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离开居住地。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