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
释义
    

法律主观: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锖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乱人视听,有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 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1.行为要点: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 (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 (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 负法律责任 ;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 承担法律责任 。 2.法律责任: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商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并依法处以罚款。这里的“依法”,指广告法。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9: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