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标志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 特殊标志有效期是四年,自登记核准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九条 特殊标志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 特殊标志所有人变更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已获准登记的特殊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特殊标志公告刊登之日至其有效期满的期间,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 (一)同已在先申请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同已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三)同已在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已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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